我市公布2月环境空气质量量化考核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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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:枣庄新闻网
时间:2023-03-27 10:09:15
枣庄新闻网讯 近日,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依据《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量化考核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通报了各区(市)、枣庄高新区和部分镇街2023年2月环境空气质量量化考核结果。
2月,各区(市)、枣庄高新区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依次为(第1位至第7位):滕州市、山亭区、薛城区、台儿庄区、高新区、市中区、峄城区。根据《办法》规定,市级财政奖励滕州市100万元、山亭区50万元,峄城区上缴市级财政200万元。
2月,全市65个镇街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前10位的依次为(第1位至第10位):台儿庄区张山子镇、高新区兴仁街道、峄城区阴平镇、峄城区底阁镇、山亭区山城街道、高新区张范街道、山亭区冯卯镇、台儿庄区邳庄镇、台儿庄区泥沟镇、薛城区常庄街道;排名后10位的依次为(倒数第1位至倒数第10位):滕州市滨湖镇、薛城区陶庄镇、市中区文化路街道、市中区永安镇、峄城区吴林街道、市中区中心街街道、市中区垎塔埠街道、市中区光明路街道、市中区税郭镇、滕州市木石镇。
根据《办法》规定,排名前10位的镇街各奖励市级财政资金30万元,排名后10位的镇街各上缴市级财政资金30万元。以上奖惩资金由市财政局进行年终体制结算。 (记者 任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