枣庄与滕州同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殊荣
枣庄新闻网讯 2月20日,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,日前,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《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名单的通知》(鲁信用办〔2023〕1号),枣庄市、滕州市双双登榜。
近年来,我市坚持把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、推进“工业强市、产业兴市”战略的重要抓手,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,印发《枣庄市“十四五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》《枣庄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(第三批)工作方案》,明确构建形成以信用信息更全、信用应用更广、信用监管更强、信用环境更优为主要特征的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,深入实施信用监测、示范创建、基层治理、企业信用、征信建设、营商环境六大工程,协同打造“诚信枣庄”,各项工作均取得积极成效。“信用枣庄”网站、平台与“信用山东”互联互通、共用共享,公共信用信息归集量翻番、联合奖惩系统应用到全市各级政务大厅、五大类信用承诺制落实、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覆盖行业领域超20个、信用惠民便企应用超20个、“信易贷”放款规模翻番,枣庄市、滕州市全国信用状况监测综合指数排名大幅跃升,分别取得了地级市第5位、县级市第13位的历史最佳成绩,典型经验做法被国家级简报采用推广。
滕州市坚持以创促建,建机制、抓配套、强基础、重应用,出台《滕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》等文件,建立以社会信用体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为主体,以信用监管、联合奖惩、信用修复、诚信宣传等重点领域政策措施为配套的制度体系。将信用体系建设与营商环境建设融合、同步推进,在全省率先建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,加快构建事前信用承诺、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、事后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格局,打造信用监管闭环;在审批、监管、商务服务等24个领域推进信用惠民便企工程,连续获得两届山东省“信易+”信用惠民便企应用优秀案例,形成了全面发力、多点开花、纵深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。
成功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,是省发展改革委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,是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成果,更是优化营商环境,提高城市软实力的有效载体。 (记者 王龙飞 通讯员 孙蕾)